更新时间:2022.11.30
劳动合同变更应当连续计算工龄。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变更劳动合同的具体程序为: 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 2、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同意变更的应当通知对方; 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 1、根据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2、根据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
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与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变更有多种原因,如用人单位经营状况出现变化、劳动者身体状况出现变化、不可抗力的事情、国家政策的调整等,但无论何种原因,变更劳动合同的方式只有一种,那就是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对变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人变更劳动合同书不需要变更。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者仍然有权就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
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去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等合法的途径来维权。变更劳动合同需要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一方不能随意擅自变更。
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也是其变更应遵循的原则。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形成的,其变更当然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有: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劳动合同开始履行但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因订立劳动合同的主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修改、补充的法律行为。比如,变更工作地点,调整工作岗位,调整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