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专利复审程序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专利驳回复审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如果法院判决支持诉讼请求,可以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驳回商标复审条件为商标注册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不服的,即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
申请专利被驳回时,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中可通过如下方式请求复审:一般先由专利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应当依法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被驳回应该主要取决于专利本身,自己不精通专利文件撰写,最好找代理机构申请,专利问题比较复杂,特别是申请发明由于需要实质审查,一般都因为新颖性和创造性驳回,可以委托检索机构检索,则能尽可能地避免这些问题。
由于商标涉及企业品牌的创建,现代企业普通重视商标申请,在重要的商标被驳回时,倾向于申请复审。商标驳回复审,就是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商标局驳回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依据《商标法》第32条的规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重新审查的行
专利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这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明文规定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
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接到驳回申请的书面通知后,在收到通知的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驳回复审的期限为自收到复审申请的九个月内,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对复审申请人进行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