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即可。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劳动仲裁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
劳动仲裁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时,一定要明确自己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如下: (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
能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下列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一般情形为用人单位不承认与劳动者有劳动关系);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一般情形为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让其工作,或者
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实行的是特殊地域管辖,不
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要准备的材料: 1、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时,必须连续立案。立案需要多份仲裁申请书、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企业信息、劳动关系证据; 2、仲裁证据材料,如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或赔偿金,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