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8
房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方式:如果该房产系一方购买于结婚登记前的,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如果该房产系双方购买于结婚登记后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没收财产包括共同财产中属于被没收方的那部分财产,不包括配偶应得的部分。 没收财产仅指没收被告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 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 2、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本应该属于其一人,但如果房产证加了配偶姓名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3、
婚后买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或者是任意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家庭共同财产购买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约了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房子怎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法律规定对于在结婚登记之后购买的房子,应当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婚后受赠或继承的房产,如果没有明确表示给一方所有,则属于双方共同所有,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还可以对房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可以将个人财
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所得的财产,则离婚时归一方个人所有,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房产婚后所购买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对房产进行分割。双方也可以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此时的拆迁补偿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归夫妻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
1、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农村宅基地的房子比较特殊,由于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而且根据法律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2、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没有通常所见的房产证,只有宅基地,而且宅基地证上只登记一人名字,不象房产证一样可以同时登记多名产权人的姓名。 3、如果
婚后父母过户的房子,属于父母将房屋赠与子女。如果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是赠与子女一个人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只赠与子女一个人,就属于子女一个人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有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双方可以采用书面形式约定所得财产是否归个人或共同所有。所以在结婚登记之后购买的房子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婚前个人全款购买的,可视为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