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从判决并正式服刑开始计算1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不满5年,减刑间隔为1年以上;未立功,一般减刑幅度为最多9个月,未成年人可适量放宽,增加1/ 3,也就是12个月。考虑到看守所羁押时间,一般只有一次减刑机会。
视情况而定。如果判刑十年,已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没有特殊情况,可以假释。如果判刑十年,未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十年以上的暴力罪犯,不得假释。
判刑3年最多可以减刑一年半,也就是一年零六个月。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
判一年符合减刑条件可以减刑6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即判刑一年的,最多可以减刑六个月。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
收到拘留通知书不一定要坐牢,只有经法院判决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才需要坐牢。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在看守所进行的,而不是监狱。拘留后也可能无罪释放。
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 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理论上最多可以减五年半。一般就是减个两三年这样,表现好,积极服从管理,好好改造。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减刑虽有总量限制,但每次减刑还应当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幅度内,避免一次减刑幅度过大。减刑的幅度应当根据不同的刑种和刑期加以确定。根据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对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如果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