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一、一般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等。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5、存在请客送礼的。 二、特殊理由: 1
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当进行回避的事由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刑事诉讼中,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一、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
参加过本案侦查、起诉的侦查、检察人员,如果调至人民法院工作,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该规定适用于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凡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得再参与本案其他程
在民事诉讼中可以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理由包括,审判人员就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是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审判人员和案件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和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存在其他关系,有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同意或者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及复议决定,由审判长宣布,并说明理由。必要时,也可以由院长到庭宣布。由此可知,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应由审判长宣布,必要时由院长到庭宣布。
回避刑事诉讼法提出的程序: 1、自行提出回避或者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 二、院长决定是否同意回避。院长自行申请回避,或者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院长回避的,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同意回避;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如下: 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主要包括了三大类体系:第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犯罪分子的行为是极其可恶的,影响了人民的生活,也增加了社会不和谐的因素,所以必须严惩犯罪分子,不可放过一个。保障人权则是国家一直以来的对国家刑罚权的规制。第二,程序公正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