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3
撤回行政复议后,当事人还可以再复议,但是需要使用不同的事实和理由。如果当事人是继续使用同一事实和理由的,则复议机关会不予受理,除非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的意思表示的。
征收拆迁协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具体如下: 1、如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由于双方协商签订,法律地位平等,一般为民事合同,对协议不服,只能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
违法停车的行政复议,不麻烦。当事人既可以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提出口头申请,只要符合申请条件的,复议机关就会依法予以受理。而复议机关受理后,一般会在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且至多延长不超过三十日。
违建的行政复议失败后,能强拆。如果复议的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撤销的。《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
行政处罚能通过复议撤销。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比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这些处罚决定,可以按照法律在一定的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后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的,原行政处罚决定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是不会再处罚的,更不会存在加重处罚的情形。《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
政府如果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情形的可以要求撤销行政协议。当事人有权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可撤销情形的,可以依法判决撤销该协议。
在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首先会听取各方陈述,认定补偿安置的事实是否清楚,并征询拆迁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期间,如果拆迁双方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的,应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交给裁决机关,拆迁裁决程序终止。若申请人经两次通知没有参加裁决审理的,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在此应当注意《行政复议法》与其他法律的衔接问题,如果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是可以撤回申请的。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申请人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撤回后不能再就同一事由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