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撤回行政复议后,当事人还可以再复议,但是需要使用不同的事实和理由。如果当事人是继续使用同一事实和理由的,则复议机关会不予受理,除非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的意思表示的。
提起行政诉讼后是不可以再次复议的,复议只能在诉讼之前,而不能在复议之后。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机关一般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处理复议,并作出复议决定;但是情况复杂,在该期限内不能作出复议决定的,则经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对征地批复的决定,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征地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
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的方式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书面的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
1、确认执法机关已对你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通俗说,就是执法机关已经向你送达具有决定性的法律文书,如:处罚决定书、强制措施通知书等。如果遇到不依法执法的机关,切记留存执法机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录像、照片均可)。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三是对国务院部
政务公开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可以进行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有关许可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等可以认为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当场作
依据行政法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会在60日内出结果;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出现一些情况复杂的,因为客观原因,不可抗力等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