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
起诉状需要明确以下: 一、管辖法院 1.如合同明确约定具体管辖法院,则向该法院起诉(约定的管辖法院必须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否则管辖约定无效) 2.合同未约定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 1、合同当事人相互协商解决。 2、要求有关机关进行调解,调解可以在诉讼外进行,也可以在诉讼中某个阶段进行。 3、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书写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范围; 2、建设期; 3、中间竣工项目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一个完整的建设项目往往由许多中间项目组成。中间项目的完成时间影响后续项目的开工,制约整个项目的顺利完成; 4、工程质量; 5、项目成本
违反建程设计合同违约责任如下: (一)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者发包人未按照专用合同条款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 (二)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
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
建设工程合同范本需要包括九个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
建设工程合同变更,广义上包括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以及主体的变更,狭义上仅仅指建设工程合同内容的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按要求进行建设,发包人按约定支付价款的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合同内容作出变更。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价款及其支付;违约责任及其他协作条件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 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违约责任如下: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