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9
1、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原则:这种协议未违反法律规定,且可以达到解除同居关系的目的,应受到法律保护。 2、保护非婚生子女利益原则:同居期间男女双方所生子女仍然受我国《婚姻法》保护。 3、依法分割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原则:同居期间,双方对财产、债务有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处理原则具体包括: 1、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2、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3、首先是自愿原则。一般离婚财房产分割都是协商处理; 4、男女平等原则; 5、无过错原则等其他处理原则。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抚养义务确立的原则如下: 1、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3、哺乳期后的子女,以双方协商优先,不能达成协议时,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为补充为原则。 4、对八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区分原则。所谓区分原则是指,夫妻共同股权的分割,须区分不同的股权性质,考虑夫妻共同股权的具体类型。 (二)发挥物之效益原则。夫妻财产的分割应遵循有利生产原则。 (三)补偿原则夫妻共同股权依协议或依法院判决归属一方所有时,应由该方给予对
合同的合意原则是指合同主体在进行合同活动时意志独立、自由和行为自主,即合同主体在从事合同活动时,以自己的真实身份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合意一经完成,合同宣告成立,当事人就受到合同的拘束合同。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需要遵守的原则: 1、诚实信用原则。 2、公平原则。 3、公序良俗原则。 4、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5、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
(一)平等自愿的原则,平等,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双方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见。 (二)协商一致的原则,所谓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全部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讨
《民法典》定金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定金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定金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定金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签订的定金合同无效;法律其他规定。
机动车之间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对机动车之间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时适用过错相抵,按照双方的过错比例分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