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0
保险合同解除,是指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商定同意消灭既存的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或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根据法律或合同中的约定行使解除权而采取的单独行为。行使解除权的法律效力是合同双方负有回复到合同订立前的原有状态的义务。由于解除合同,已多领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6条、第27条、第32条、第37条、第51条、第52条、第58条的规定,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 (1)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
解除保险合同的手续:直接联系保险公司解除,或保险公司直接告知投保人解除合同即可。 风险:如果投保人或保险人行使解除权而解除的是财产保险合同,其解除的效力仅向将来发生,即财产保险合同关系自解除之日起归于消灭,不具有溯及力。
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上述规定说明在我国,参加失业保险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人都是失业保险费的法定
保险法律关系主体: 一、当事人 1、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与投保人订立合同,收取保险费,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人。 2、投保人,又称要保人、保单持有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二、关系人
担保合同并不因主合同的解释而当然解除。主合同解除时,担保合同约定担保合同同时解除的,担保合同失效;如担保合同没有约定主合同解除时,担保合同亦一同解除的,则担保合同仍然有效。
广播权并没有特定的主体人群,只要拥有合适的作品,就可以发表,就可以获得广播权,就是广播权的主体。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
合同撤销权的主体为双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其撤销权的主体为双方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对方可请求撤销。
保险合同可以由有解除权的一方以通知的方式行使解除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
保险合同的主体分为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关系人和保险合同辅助人三类。 一、合同当事人:包括投保人与保险人。 二、合同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三、合同辅助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