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行政处罚决定最长要在二年内作出;如果行政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机关就不能再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如果涉及到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最长要在五年内作出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最长能分期的时间应当由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批准,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若是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行政复议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我国法律规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我国法律规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工商行政处罚一般情形下最多延期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决定继续延期的,应当同时确定延长的合理期限。
行政处罚最短的情形下,可以当场立即作出处罚。《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诉讼一审最多延长的期限是无限期的。具体由法院提出,法院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当事人若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最长应在六十日内申请,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算起。如果超过该期限而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则除外。
行政拘留时间最长是二十天。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属于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对行政拘留的立法自然应慎之又慎。
1、行政拘留时间最长是二十天。 2、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3、行政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属于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对行政拘留的立法自然应慎之又慎。
行政复议最长延长的期限,是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应在六十日内作出复议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算起;但是情况复杂的,经其负责人批准,可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一般应当在九十日内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案件较为简单、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且依法应对当事人除较低数额的罚款或者警告的,则行政机关可当场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