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行政处罚应当在二年内作出,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工商行政处罚一般可延期三十日,最多可延长的期限,则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负责人来集体讨论决定;如果经讨论后决定延期的,则应当同时确定予以延长的合理期限。
行政处罚的拘留最长是十五日,例如行为人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但是如果行为人有两个以上的治安违法行为,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行政处罚最长能分期不超过二年。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一般为二年,因此对于行政处罚中的罚款延期或分期的期限,一般也不能超过该期限。具体的期限则由行政机关合理地确定,并告知被处罚人。
行政复议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一般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情况复杂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批准,可以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诉讼一审最多可延长的时间,由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和决定。一审的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但是经上述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而延长的具体期限则由上述机关视情况而定。
工商行政处罚最高延期三十日。《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办理的案件的审理期限为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情况复杂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行政复议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不超过三十日。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但是情况负责,复议机关不能在该期限内作出决定的,则可以申请其负责人批准,最多延长不超过三十日。
工商行政处罚案件一般可延长最多三十日。《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一般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三十日后依然需要延长的,经由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行政处罚最长能分期多长时间法律没有规定,但规定了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个人行政处罚的记录不会消除。行政执法人员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要报所属的行政机关备案,并且需要留存相关的处罚决定书等文件,以备审查和检验。
行政处罚决定最长应在九十日内作出,从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而最短则是可以当天作出,但要符合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如果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