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成本法是将投资企业和被投资单位视为两个彼此独立的会计主体,投资方所能获得的投资收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因此,投资方只有在收到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或对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确认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认标准: 1、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 2、以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确认; 3、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其他确认方式。
第一,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 第二,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 第三,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
成本法是将投资企业和被投资单位视为两个彼此独立的会计主体,投资方所能获得的投资收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因此,投资方只有在收到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或对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确认投资收益。
第一,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第二,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第三,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
1、以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确认;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 3、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其他确认方式。
投资收益的确认是收到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成本法是将投资企业和被投资单位视为两个彼此独立的会计主体,投资方所能获得的投资收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因此,投资方只有在收到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时,或对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确认投资收益。
关于上述问题要分情况看: 一、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购买方应当按照确定的企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是怎样的: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成本法:适用情况为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区别一:适用范围 注意下图只是一般情况,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认: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二)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认: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二)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