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6
继子没尽赡养义务不一定有权继承。首先能继承的遗产的继子必须要与被继承人形成扶养关系,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没有继承权。另外,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一致。继子如果形成了扶关系有赡养能力,但仍然不对继父母尽
被抱养的孩子没有义务赡养生父母。法律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也就是收养关系成立,孩子不再对生父母负有义务。
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有继承权,但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就是说,如果继母嫁过来以后,子女尚未成年,继母对未成年的子女尽过抚养教育
从未履行赡养义务的,有继承权。前提是当事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但根据《民法典》,有赡养义务不赡养被继承人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之间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一致,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如果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进行抚养教育而成立拟制血亲,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
有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 1、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 2、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
子女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养子女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养父母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收养登记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便成立了。此时,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适用法律上亲生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法律关系之规定。同时,养子女
女婿对于自己的岳父岳母是没有法定的赡养的义务的。根据法律的规定,成年的子女需要对自己的父母履行赡养的义务。因此履行赡养义务的主体是自己的子女,自己的女婿或者是自己的儿媳,都对自己是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的。赡养是指的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