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可知,代位继承是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份额的制度,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
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效力、遗嘱所载的内容进行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两种继承方式可以通过公证处办理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或调解的方式办理,继承人拿到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是不能继承全部的遗产的。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但继承人已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
代位继承是否能继承全部遗产的确认方式:如果被代位人是继承人的唯一继承人,则代位继承能继承全部遗产,若其不是唯一继承人的,则其无法全部继承遗产。且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如下: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 2、继承的主体不同; 3、适用的范围不同。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遗产继承纠纷不可以仲裁。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而约定进行仲裁是无效的,因为仲裁程序要解决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然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
遗嘱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媳妇不是公婆遗产的法定继承,但是符合条件是可以的,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
代位继承遗产的分割: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如果继承人是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不尽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父母的遗产房屋有三种继承方式: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有遗赠扶养协议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继承;都没有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人优先继承,然后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
配偶死亡的遗产继承,首先要先将属于另一半的财产区分开,再按照继承规则办理遗产继承。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遗产,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先继承,没有第一顺序,
代位遗产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代位继承人必须是第一顺位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