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刑法对强奸罪的规定在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
强奸罪被抓后,在审判期间,取得受害人谅解,认罪态度好,有投案自首的情节,都可以作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依据。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对强奸罪既遂的裁判,具体包括: 1、一般情况下,构成强奸罪的,会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2、如果是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将从重处罚。 3、如果存在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等加重处罚情形的,将被判处十年以上
精神病人如果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实施强奸行为的; 精神病人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在非犯病期间犯罪,承担责任,强奸多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在涉及到强奸的情况的时候,如果情况非常严重,到时候可能会涉及到无期徒刑,取得受害人谅解,认罪态度好,有投案自首的情节,都可以作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依据。 但是,要看具体案情。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是,如何从轻减轻,到底轻多少
强奸罪的客体是幼女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以及妇女享有的拒绝与其合法配偶以外的其他男子性交的权利。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触犯强奸罪的处罚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强奸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的;2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侵犯妇女的性自主权的,成立强奸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的强奸行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强奸结果的,则成立强奸罪未遂,对于
认定强奸成立的条件: (一)客体要件:若对象是幼女,则犯罪客体是幼女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若对象是妇女,其犯罪客体是妇女享有的拒绝与其合法配合意外的其他男子性交的权利。 (二)客观方面: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三)主体要件:强奸
同性强奸如何判刑,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男性强奸男性,法律上不称为强奸。如果受害者14岁以下,可能构成强制猥亵儿童罪;此外,有还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2、女性强奸女性,不成立强奸罪。一般来说,强奸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女性可能构成
未遂则属于犯罪形态中未完成形态的一种。强奸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强奸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强奸未遂包括两种类型: 1、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 2、能犯强奸未遂和不能犯强奸未遂。
认定强奸成立的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