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5
劳务关系中的当事人一般是不可以做工伤认定的。认定为工伤的前提是存在着劳动关系,且受伤的主体是劳动者。因此提供劳务的一方受伤的,只能依法去申请人身损害赔偿。
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一般不能做工伤认定。有劳动关系是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之一,并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所需的材料中也包括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因此无劳动关系的就不能去申请工伤认定,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劳动监察部门不可以确认劳动关系。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工伤认定劳动关系争议会影响工伤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工伤认定中如果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争议的话; 是会对工伤认定产生影响的。如果劳动者并非基于劳动关系而从事劳动,其在劳动中受到伤害则无法适用法律规定进行索赔。
认定劳动关系的部门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是法院。当事人对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有: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无权认定劳动关系,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认定。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