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6
单位犯罪采取的强制措施: 1、人民法院应当决定追缴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单位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 2、为保证判决的执行,人民法院可先行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单位的财产,或者由被告单位提出担保。
单位犯罪采取的强制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单位的财产,或者由被告单位提出担保。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最大限度降低对被告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结合单位犯罪的实际情况,可采取下列强制措施: 1、被告单位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尚未被依法追缴或者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追缴或者查封、扣押、冻结。 2、为保证判决的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先行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单位的财产,或者
强制执行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具体的包括:第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第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第三
对失信人员应这样采取强制措施:限制高消费,包括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等。
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采取强制措施的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符合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条件,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要合法合理。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或形态: 1、是执行性强制措施。执行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针对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相对人,为促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又可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甚至直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必须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或者可能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的等。
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强制措施只有五种,分别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拘传。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被害人和证人,不能适用。以拘留为例,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其某些
证人不适用强制措施,只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使用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