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关于婚后父母付首付自己还贷房子归谁的问题,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配合具体法律规定来适用进行分割,如果有特殊复杂的情况应交给相关部门来认定,待相关答复明确后实施该方案。
1、若房子是婚前购置且取得房产证的,则属于购置方个人财产。 2、婚前购房,仅交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名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登记的是夫妻一方名字的,则属于登记方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为夫妻
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的房产视为各自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夫妻双方按份共有。有约定的,夫妻双方按照约定确定房产归谁。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各自按份共有的比例;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这两种情况可以房产归一方所有,获得房产
一般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对父母出资给婚后子女买房的产权归属予以确认。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且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那么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分割。 2、如果是父母为子女婚后买房,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是否
父母出钱买房加上儿媳妇名字时,产权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的,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
婚姻法已经失效,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不一定为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归一方所有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就属于个人财产。
父母买房的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归父母所有;登记在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那么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分割。 2、如果是父母为子女婚后买房,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