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
一般是不可以的。 《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如果事先选择了仲裁解决纠纷,仲裁裁决作出之后,就不能再就该商事纠纷向法院起诉。
对商事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撤销裁决之后,可以再向法院起诉。如劳动仲裁,除一裁终局裁决外,可以提起诉讼,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如果对仲裁结果产生异议,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的。一般期限为6个月。如果出具的证明材料具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对法院申请撤销。1、没有仲裁协议的;2、仲裁结果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等;3、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仲裁结果涉及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
当事人如果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而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对商事仲裁结果不服一般不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其作出的裁决如果一方不服都有权利向人民法院起诉注意是起诉并不是上诉,如果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还不服还可以进行上诉所以用人单位如果想故意拖延诉讼时间是没有好办法的,因为起诉和上诉均是用人单位的诉权。
仲裁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撤销裁决之后可以再向法院起诉。 具体如下: 1、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仲裁裁决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终局裁决只能由劳动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不服仲裁是不可以向法院起诉的,因为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但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撤销裁决之后,可以再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