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9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
高利转贷罪数额巨大,由公安机关立案追诉。行为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主体方面不构成 主要无罪辩点1:构成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具有信贷资格、已获得信贷资金的个人或单位。如何确定本罪意义上的“借款人”,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
嫌疑人涉嫌该罪达到立案标准的,属于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 公诉案件,是指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案件,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
如果犯罪嫌疑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就构成了高利转贷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高利转贷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四点: 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
行为人实施的民间放贷行为,是否涉嫌触犯高利转贷罪,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借款人。这里的借款人可以是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也可以是自然人;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行为人必须有以转
高利贷立案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