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1、当借款人把贷款还清之后,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 2、如果借款人没有还清贷款,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款人的连带关系是存在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 3
委托书可以再转委托。转委托是指,受托人把本应自己处理的委托事务,交给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处理的一种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受托人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在经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受托人可以转委托。经过转委托的同意后,委托人就可以将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 委托合同是以双方信任为存在的条件,如果一方不守信用,失信于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即只要一方想终止合同,就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
违约方无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权利是属于守约方的,或者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意一方都可以解除。但是有些情况下,如果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将面临更大的损失,而守约方拒不行使解除权。那么法院应当根据违约方的请求判决解除合同。
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如果担保人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则债权人应当同时向债务人和担保人主张权利。如果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
委托人不可以直接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在履行委托贷款协议过程中,由于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而发生纠纷的,贷款人(受托人)可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贷款人坚持不起诉的,委托人可以委托贷款协议的受托人为被告,以借款人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
委托合同能约定违约金,但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超过实际所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违约金的数额相比实际损失不合理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来加以调整。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解除合同事由不可归责于委托人或者不能完全归责于委托人,委托人对受托人因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失不予赔偿或者只赔偿其部分损失。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民
诉前调解书可以直接执行。执行期间,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具有法律效力。强制执行是执行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
保证合同可以委托,保证合同是对债权的担保,为了保障债权能够得以实现,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特殊性的禁止委托保证合同的规定,因此是可以对保证合同进实施委托他人处理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