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8
偷越国(边)境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
构成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条件包括: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放行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海关或边防的正常活动;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海关、边防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构成偷越国(边)境罪的条件包括: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 4、主观
偷越国边境罪的立案条件为: 1、偷越国(边)境,具有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屡教不改的、实施违法行为后偷越国(边)境、在偷越国(边)境时对热潮人员施以暴力、威胁手段的情形的,应当立案侦查; 2、为逃避刑罚偷越国(边)境、以走私/贩毒等犯罪为
偷越国(边)境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所谓国境,是指我国与邻国的交界。所谓边境,是指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分界。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以下几个方面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构成要件: 1、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主体要件为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观要件即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
偷越国(边)境罪(刑法第321条),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国境,是指我国与邻国的交界。所谓边境,是指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分界。
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偷越国(边)境罪,指的是违反国境或边境的管理法规,违反出入国境或边境的管理制度,在没有取得许可的情况下或者不在规定的地点,抑或采用欺骗的手段蒙混,从而跨越国境或边境。国境,是我国和邻国的交界之处;而边境
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所谓国境,是指我国与邻国的交界。所谓边境,是指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分界。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是指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故意; 3、客观方面: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持伪造、变造的护照、偷渡等手段偷越国(边)境的人员,故意予以放行的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的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故意; 3、客观方面: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持伪造、变造的护照、偷渡等手段偷越国(边)境的人员,故意予以放行的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行为犯,犯罪嫌疑人只要实施了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就应当立案追诉。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