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领取失业保险需要出示以下材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失业登记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其他。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
失业保险领取需要材料因为各地政策不同,要求不同,领取失业保险需要提供的材料可以参考有: 1、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3、失业人员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和停发工资(基本生活费)日期的证明;
工伤保险待遇需要结合工伤认定的结果综合确定。一般情况下,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以下项目:工伤职工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生活护理费等;如果经鉴定为伤残的,根据伤残级别的不同,有不同数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职工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支付费用。
工伤社保登记所需材料有: 1、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就诊时的诊断证明、病历手册、影像报告、住院病历和出院证明等完整病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5、受伤害经过员工签字原件及复印件;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规定: 1、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近亲属、工会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可携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劳动合同等资料到当地工伤保险办理中
1、对工伤职工的医疗费审批时,需凭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决定书、住院审批手续等材料; 2、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审批时,需凭盐城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通知书办理结算审批; 3、因工死亡职工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
建筑工地劳动者要求工伤保险待遇的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提交以下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保险待遇工作的要求有:治疗工伤所需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于赔偿基数乘月数。
工伤保险费报销材料: 1、发生医疗费用需提供住院收据、费用清单; 2、病历的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出入院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伤认定书; 5、工伤人员情况审核表;等等。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申请二胎生育保险待遇的,需要提交下列材料: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生育女职工身份证明;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其他。
工伤保险待遇报销需要两个月。根据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由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的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15日内决定受理事实明确、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
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提交以下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