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夫妻离婚了,在处理离婚房屋产权时,判断产权方归属的标准有以下几点: 1、婚前已取得产权证的房产 房屋产权应归一方。即使婚后用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就这部分支付的购房款要求分割或获得补偿。 2、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
婚前买房由个人出资的,当产权是在结婚前取得并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的,应该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结婚前已经还清贷款,只是婚后取得产证但又登记在出资方名下的,也应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结婚前一方支付了首付款且向银行申请
同居时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双方可以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
首先,如果同居期间双方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有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解除同居关系后则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即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如果双方财产混同,无法确认各自出资比例的,则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均等分割。 其次,当事人同
夫妻分居后,一方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花掉的,如果是正常的支出,另一方无法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是不合理的支出,要求返还的一方则要向法院提供证据,法官具有自由裁量权。
同居期间财产的认定和分割方法: 1、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
分居夫妻的共同财产的认定: 1、凡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只要没有其他特殊约定的,均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不管是一方获得还是双方共同获得的,都归夫妻共同所有。 2、夫妻分居,仍代表其婚姻关系处于存续期间,所以夫妻分居期间所得财产
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的财产应当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我国法律将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的法定公示方式,赋予登记以公信力。因此,一般而言,房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房屋所有在法律上推定为真正的权利人。 但是,根据规定,利害关系人在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变更登记,还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并通过
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共享所有权(可能是等额或者不等额)。在其中一个共有人死后,他/她在财产中的份额转移给他/她的继承人,而不是转给其它生存的共有人。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归属,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来认定。夫妻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一方个人所拥有的财产认定为婚前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除非夫妻双方有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否则,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