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债权人死了,债务关系仍然存在,此时继承了债权人遗产的继承人就会成为新的债权人,担保人仍需要对新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至于保证责任如何承担则根据与死亡的债权人的约定确定。 债权也属于债权人的合法财产,所以是可以作为其遗产被其继承人继承的。
两个担保人被起诉的,法院会根据担保合同中的具体约定处理,担保合同没有约定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
民事责任的特征有以下这些: (1)民事责任是因为违反民事义务而承担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的方式以财产责任为主; (3)民事责任的范围与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范围相适应; (4)民事责任是对违法行为人的一种制裁。
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那担保人和主贷人的责任一样,担保人和主贷人承担同样的还款责任和义务,如果在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主贷人没有及时还款,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偿还贷款。如果是一般担保,只有在债务人强制执
下列情形下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不是因保证人的过错而使担保物权消灭的。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
一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 二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
无权代理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或者是被代理人默认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由无权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
民间贷款的担保人的责任有: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其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此时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1.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担保人的责任的法律规定为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人应当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保证人保证的方式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