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担保合同中的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遵照法律规定。 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合同保证担保责任是指合同中的担保人,应当承担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代为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如果居间人的恶意行为造成出借人到期不能收回借款的,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除民间借贷合同按无效处理外,居间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向出借人赔偿相
找相关机构就可以,退保险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解除合同申请书;保险合同;投保人法定身份证明。 退保分以下两种情况:犹豫期退保,犹豫期退保指投保人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一般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人收到保单后十天为犹豫期。通常保险公司会扣除工本费后
合同担保方式包括约定担保,比如抵押、质押、保证、所有权保留等;法定担保,比如土地使用权或者在该土地上房屋的抵押权,以及留置权;本担保和反担保,本担保,是指保障主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担保,反担保,是为担保之债而设立的担保。
个人交易可以找有能力的亲属朋友进行担保,或者直接找担保公司。担保的方式一般包括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如果借款人不能找到其他人担保,还可以以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
合同担保的方式如下:1.保证。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2.抵押。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3
第三人履行不是担保。合同可以约定,第三人成为合同履行的主体。第三人代为履行,是指第三人依照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其向债权人履行债务;而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第三人履行不是担保。 第三人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或接受义务履行的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而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只要在合同中有约定,第三人就可以成为合同履行的主体。
第三人履行不一定是担保。如果当事人之间订立了担保合同的,则债务人不履行时,第三人履行是担保;但如果是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的,则不属于担保,是合同的变更。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
保证合同就是担保合同,两者之间不存属不属于的问题。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