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争议当事人自愿将劳动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由其就劳动争议的事实与责任做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调解或裁决。
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15天内未提起诉讼,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回。劳动者应持答劳动仲裁裁决书、执行申请书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仲裁调解书、裁决书逾期不
由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仲裁调解书是仲裁程序的终局生效文书,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生效。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如果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可以凭生效的劳动仲裁调解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开庭后一般45天内能拿到裁决书。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
劳动仲裁不能解决劳动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经过仲裁程序后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按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或者仲裁调解书规定的履行期间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不是需要仲裁才能生效。如已签订劳动合同并已转正,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已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一般有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则从中断时起,
劳动仲裁可以裁决缴纳社保的争议。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
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以下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未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不服的,未提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未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