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和事实。真实可靠的证据是法院判案的根据。这部分证据称为“可定案证据”。可定案证据具有三方面的特征: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一般诉讼时效和法定诉讼时效的规定。
1、被告对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必须“先取证,后裁决”,奉行“证据在先”原则。 3、被告怠于举证,视为没有举证,要承担不利后果。 4、复议维持的案件中,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 一、行政复议期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
行政诉讼中的证据,由法院依法在法庭上出示,并主持当事人互相质证。证据必须经当事人质证,并经法院查证事实的,才能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行政诉讼法中的诉讼时效能中断。如果行政相对人具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形的,该诉讼时效就中断;并且从中断的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就重新计算。
对于行政诉讼所适用的诉讼时效,是同样适用关于中断的有关规定的。如果具有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形的,诉讼时效就会中断;而从中断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根据证明力大小,证据的顺序可排为: 1、物证、书证; 2、档案、鉴定结论; 3、勘验、检查笔录; 4、证人证言; 5、陈述; 6、供述和辩解; 7、视听资料。一般情况下物证的证明力是最大的,因为物证一般是最原始直接的证据,其次才是其他书证、
当事人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存在于以下情形:被诉的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在行政复议等行政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涉及其合法权益的情形。
行政诉讼证据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材料以及手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和手段。证据如果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并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则其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行政诉讼中证据具如果要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其需要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以非法手段
欠条本身永久有效,如果是指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判断,则应当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书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时间为三年,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