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
行政诉讼的判断: 1、行政诉讼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2、行政诉讼依据的是《行政诉讼法》; 3、行政诉讼实行合议制; 4、行政诉讼是收费的。
法规中对证据清单有相应的规定,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需要提交行政诉讼证据材料清单,对证据的来源和对象以及内容进行简单扼要的说明,并签名盖章写清提交的年月日。所以提供证据要同时将行政诉讼证据清单目录提供。
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提交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起诉被告不作为的事实材料、行政赔偿中损害事实的证据材料。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 (二)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证据具体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
我国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所可以使用的证据种类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包括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等。
行政诉讼伪造证据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在答辩期满开庭前。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 调取证据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一)证据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等基本情况; (二)拟调取证据的内容; (三)申请调取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案件事实
行政处罚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材料、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1、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证据对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证据情形,行政诉讼法虽有规定,但并没有规定具体范围,《行政证据规定》就此范围作出了解释。根据《行政证据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限于两种情形:一是
我国《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质证证据的相关规定为: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