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提交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起诉被告不作为的事实材料、行政赔偿中损害事实的证据材料。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 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
对于行政诉讼中经鉴定的证据进行认定的方式为: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提交的证据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行政诉讼法证据无效的情况包含; 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 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
关于欠条的的时效的判断为,欠条本身的时效是永久的,但是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调取行政诉讼证据的方式有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调取证据、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证据。依当事人申请调取证据的情形有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等。
1、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证据对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证据情形,行政诉讼法虽有规定,但并没有规定具体范围,《行政证据规定》就此范围作出了解释。根据《行政证据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限于两种情形:一是
如果是行政诉讼中的原告,提供证据的方法与民事诉讼中是一样的,但要注意在所有的证据中,不允许有自相矛盾的证据,证据必须经过质证,法院才能采纳,所有的证据必须组成一个证据链,以证明行政行为的存在,必须把证据准备充分,否则,民告官的诉讼是赢不了的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依法享有广泛的、平等的诉讼权利,同时也承担必要的诉讼义务。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是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当事人履行诉讼义务,是为了维护诉讼秩序,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诉讼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适用中断。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行政诉讼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
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伪造证据,一经查实,法院会对被告单位负责人进行罚款、拘留。《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