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8
侵犯名誉权和荣誉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法律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没有损害名誉罪的相关表述,因实施了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而情节严重的才可能会、构成诽谤罪或侮辱罪。 其次根据我国《刑法》的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是指对他人获得的荣誉,行为人以非法手段进行冒领、强占或偷窃。根据法律规定,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荣誉是对公民的一种精神鼓励,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不得
侵害名誉权和荣誉权一般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此责任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以及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侵害名誉权和荣誉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具体形式有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此责任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名誉权和荣誉权属于人格权,侵害人格权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以上民事责任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侵害荣誉权的行为有 1、未经法定程序,没有法定理由,并由法定机构作出就宣布撤销或剥夺权利人的荣誉; 2、行为人以非法手段进行冒领、强占他人荣誉; 3、对荣誉所附随的物质利益进行侵害,它包括拒发或扣发奖金、毁坏奖杯、奖章、奖状等行为。
侵害荣誉权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非法剥夺他人荣誉, 2、非法侵占他人荣誉, 3、严重诋毁他人所获得的荣誉, 4、侵害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
侵害名誉权的处罚标准是: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他人侵害的,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我国的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侵害名誉权,受害人可以根据民法典去法院起诉,要求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道歉、赔偿损失等。如果侵权人是通过诽谤的方式侵害名誉权,情节严重的,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诉讼。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对方名誉、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的后果,同时还应当赔偿相应损失,若给他人造
侵害名誉权的量刑标准为:行为人构成诽谤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