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1、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两方名下的,婚后共同还贷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若是双方在婚姻有约定的,约定该房子归一方所有的,则按照约定处理。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婚前共同买房且共同登记在产权证上则属于共同共有财产。本来属于婚前财产,应属于一方所有,但二人共同购买,则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婚前房子贷款购买的,婚后不属于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对于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房贷的,偿还的部分以及房产增值的部分按照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离婚时一般房产归购买者所有,
婚前贷款离婚后属于共同债务,只要贷款是债务人为婚后共同生活需要所贷。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二人对于夫妻但如果债务人的配偶有证据证明该贷款不是为婚后共同生活需要所负,则该债务属于
不属于共同债务,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婚前的房贷,可以对该部分财产价值主张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划分为共签共认之债、家事代理之债、债权人举证之债三种债务类型。 共签共认之债指《民法典》第1064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
不算。一般情况下,婚前一方债务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特殊情况下,比如下面所列的四种情况下,在债权人举证充分的情况下,则会进行转化。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的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
婚前全款婚后加名是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
婚前存款婚后一般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婚前存款婚后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应属于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
婚前财产原则上是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归一方个人所有。除非是夫妻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婚前财产不算夫妻共有财产,是个人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夫妻的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属于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