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在职股东可以成立别的公司,但成立公司需要符合的要求是: 1、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 2、制定了公司章程; 3、有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 4、股东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了设立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可以,变更公司股权登记内容,有一套手续的,只有办理了增资手续,在公司股权登记表中体现了新股东的名字和股份,并在工商局备案,新的股份才是法律承认的投资股份。
公司的股东是能够退股的。按照当前的法律规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让公司按照适当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没有给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 (二)公司
非上市公司股东可采取如下方式退股:一般来说,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且存在特定情形的,还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票。若外部转让股权的,还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一般不承担公司债权债务。公司经依法设立后,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享有或者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上市公司承诺是可以撤销的,但是有时间限制,必须在承诺到达之前或者是之时将撤销的意思送达。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确定含义。
不合理。公司股东不在公司上班的,不拿工资,只拿投资分红。主要看是不是和企业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劳动关系,不能领取企业工资;如果存在劳动关系,只是没上班,就要遵照企业工资制度
非上市公司股东退股有两个方法: 一、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
分公司是没有股东的,只有总公司才设有股东。作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从属机构,没有独立的名称和产业,并且由总公司对分公司债权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分公司就不可能存在股东。 《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
可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转让的股权可以出质。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
分公司没有股东,只有负责人。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