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这些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1、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
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有下列情形: 1、劳动者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引发的公共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残疾等级鉴定结论或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属于劳动争议的纠纷: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因劳动合同效力发生的纠纷;因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纠纷;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纠纷;其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七条,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
下列属于劳动争议范围:确认劳动关系争议;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争议;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争议;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争议;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争议。
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途径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起诉。
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双方当事人协商;向调节组织调解;劳动报酬争议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处理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劳动者应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举报后仍存在争议,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劳动争议的处理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申请仲裁前,申请人向相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可以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处理劳动争议的具体途径包括: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积极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 1、协商: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 2、调解: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要求有关机构调解; 3、仲裁: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申请仲裁; 4、诉讼:当事人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不服仲裁的,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有调解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 1、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
工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