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撤诉条件如下: 1.撤诉的主体只能是原告;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 3.申请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原告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 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基层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的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
我国《行政诉讼法》中对于行政诉讼的管辖法院的具体规定包括: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
民事诉讼管辖权的确定: 1、一般的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都可以管辖; 3、不动产纠纷案件,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原则;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
民事诉讼关于离婚管辖的规定如下: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
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被告没有住所地或者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的,管辖法院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
1、人民法院辖区与国家行政区域相一致,使诉讼当事人的所在地(尤其是被告的住所地)与人民法院辖区内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当诉讼当事人的所在地等在某一行政区域内时,诉讼就由设在该行政区域内的人民法院管辖 2、诉讼标的、诉讼标的物或者法律事实与人民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继承纠纷案件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由中华人民
民事诉讼普通程序的起诉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一般民事案件,(如离婚、债务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以下几类: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