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民事诉讼法院级别管辖是指审判管辖中的一种,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第一审民事案件;高级人
民事诉讼管辖金额内容: 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一审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住所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及港澳台。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诉讼标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
民事诉讼专属管辖的范围是: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之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是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民事诉讼法关于买卖合同管辖的规定: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与争议有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2、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