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军人离婚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离婚协议书和彩色照片等材料。军人自愿离婚或一方要离婚的,调解无效后,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到民政局离婚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要离婚的,调解无效后,经对方同
军人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军人离婚关于财产问题的处理与一般案件的处理基本相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但是军人的伤残补助金、伤亡保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这些带有个人专属性的款项,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1、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
军人离婚时财产分割同普通人一样,都划分为两部分,即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归属为夫妻共有财产,才会参与财产分割。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如下:婚前财产属个人,共同财产平分,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财产的分割上还是先由夫妻协商处理,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后,会根据财产的形式、取得时间、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
对于军人的伤残补助金、伤亡保险金以及医药生活补助费用,都属于是个人的财产,不能要求分割。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发送军人名下的复原费用等一次性的费用,以夫妻的婚姻关系存续年限去乘以年平均值,得到的数额就是夫妻共有财产。对于军人的住房补贴
军人离婚关于财产问题的处理与一般案件的处理基本相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但是军人的伤残补助金、伤亡保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这些带有个人专属性的款项,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现役军人离婚处理: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当兵的可以跟现役军人离婚的情况: 1、当当兵的要求离婚,而军人也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二人可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2、当现役军人有重大过错,而当兵的想离婚,那么无需经过现役军人同意,当兵的就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离婚时财产分割同普通人一样,都划分为两部分,即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归属为夫妻共有财产,才会参与财产分割。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