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不定期租赁合同一方可以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解除租赁合同,一般这个合理期限是一个月,具体根据租赁房屋使用的目的不同,可以适当延长这个合理期限。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内约定房屋的免租期,以避免后期实际履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但不属于租房合同的必备条款不作强制性规定,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即可。租房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当事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
法律规定,租期在20年内的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你的10年正常签订就行,不过要注意几点: 权利义务分清楚,尤其是违约时如何赔偿另一方损失,因为10年时间较长,有各种不可以意料的因素; 根据你租用房屋的用途
租房合同交租期应写明租赁当事人与租赁房屋的基本信息;租赁用途与租赁期限;租金数额与交租时间;装修的约定与转租的约定;维修责任与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条件。
房屋租赁后转租,得到了出租人的同意,或者合同中有所约定的,合法;如果没有得到出租人同意的,不合法,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需要和房屋所有人协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
依据民法典第707条以及730条的规定,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期限转为不定期租赁。因此,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
租赁别人的公租房,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可以参考相关的租赁合同范本,根据租赁方和承租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做必要的调整。租赁合同的内容包含了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金标准等必备的条款。此外租赁合同之中还应当尤其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就是要明确房屋里
租房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的话,这时候原租赁合同就终止。承租人返还了相应的租赁物,就不需要再通过签订相应的终止协议来实现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换句话说,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并不需要签订相应的终止协议来实现退房。承租人只需要完成以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