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8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被退回,如果是委托人提供的鉴定资料不符合鉴定要求的,委托人应该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如果是鉴定事项超出原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或鉴定能力的,应到其他有资质或鉴定能力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规定,司法鉴
医疗损害赔偿司法鉴定的必要性是医疗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所涉及的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鉴定属司法鉴定范畴,应符合司法鉴定的特性,它的启动、进行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由医学会组织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申请后,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
很多患者或家属在医院遭遇预料之外的治疗结果时,往往首先就会怀疑是不是医疗事故,是不是构成医疗损害,如输液后出现休克、死亡,如手术后出现大出血、出现再次手术情形,如患者不明原因死亡,甚至治疗效果不好时,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鉴定。 人民法院委托进行医疗损害责任过错鉴定的,医疗损害鉴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 1,过错医疗行为 由于医疗行为具有高度专门性的特点,所以就一般性的诊治活动而言,医生享有高度自由裁量权,患者应当予以配合,当然医生应谨慎注意患者的健康利益,否则该行为违法。
如果鉴定中止,当事人有权向法院委托其他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如果提供的鉴定资料不符合鉴定要求,当事人应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如果超过原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和鉴定能力,可以直接确定其他具有相应资质和鉴定
约定损害赔偿,指的是依照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制定的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现行的《合同法》有关“违约金”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该根据违约的具体情况,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赔偿额具体的
医疗事故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两者在法律适用方面有所不同。医疗事故赔偿主要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的法规文件规定,而人身损害赔偿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患者在遭遇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时,可以要求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等。 标准主要有:第一,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