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遗赠与赠与,都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两者有相同处,但两者的差别也十分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两者的法律行为性质不同。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在立遗嘱时,不必征求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在其遗嘱中作出遗赠的规定。此遗嘱在遗赠人死亡后
遗赠扶养协议的含义是:一般来说,自然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即可称为遗赠扶养协议。公证遗嘱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公证机关定立的遗嘱。
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冲突的话,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自然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证遗嘱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公证机关定立的遗嘱。
同时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没有抵触的,分别处理,有抵触的,按协议处理,遗嘱抵触部分全部或部分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最高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有冲突会按照遗赠抚养协议来继承。法律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的法律效力。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5、受遗赠人须未丧失受遗赠权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这种协议规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的协议,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亡后转移给扶养人。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相互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目的是保障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不能实际履行扶养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口头。遗赠扶养协议也是协议的一种,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 但是为了便于将权利义务确定下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当事人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
遗赠抚养协议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被继承人,尤其是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立的老年人的权利,使其得以安享晚年,老有所养而制定的。同时,它也是根据权利和义务,尤其是继承权和扶养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而制定的。在全国各地,经常出现老人虽有子女,但由于种种
遗赠扶养协议没有期限限制,但是接受遗赠有时间限制,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如果在此期限内,受遗赠人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