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不能。分公司和总公司签合同,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不可以签订合同的。因为分公司并不是独立的法人,只是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总公司能委托分公司签合同。 这种情况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总公司是被代理人。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
分公司不可以和总公司签合同,合同要双方协商签订,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罢了,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情况
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可以相互之间签合同。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不可以。原则上合同方与税票开出方(收据开出方)须一致,也可要求原合同方出具书面《委托收款书》原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一并作为支持文件办理结款。
分公司的债务与总公司债务承担区别: 1、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却可以用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 2、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联系为,分公司作出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均应当由总公司进行承担;而分公司的民事行为均需要在总公司的确认以及批准之下才可以进行。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区别包括: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而总公司具有独立财产;分公司的设立程序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差别明显,具体区别如下:第一,子公司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的地位,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的主体资格,也不具有法人的资格;第二,子公司具有自己的独立的名称,而分公司需要冠以某某分公司的名称;第三,子公司在法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一般是由包括公司在内的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一般是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提出设立申请。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设立方式、法律地位、受控制方式等方面不同。具体而言: 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一般是由包括公司在内的两个以上股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分公司一般是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提出设立申请。 2、法律
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统一报税也可以分开报税。如果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同一个地区的,分公司不需要单独报税,由总公司统一报税;如果不在同一地区,那么按照属地原则,分公司要单独在其所在地进行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