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4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是要先进行补偿后进行拆迁的,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公路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
如果对补偿协议中补偿的数额没有异议,只是一直拿不到协议中写明的补偿款的话。可以就协议的履行到法院起诉。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被征收人与征收方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拆迁补偿款迟迟不给的情况下,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可以先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 如果手里有拆迁协议原件的话,可以看一下协议里约定的期限是多少,若是已经过了约定的期限,那么可以先去相关部门询问,并对询
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先协商,可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二、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又发生纠纷 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若要采取仲裁方式,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采用一裁终局制。 三、若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
拆迁补偿太低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去采取措施。在拆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先与拆迁方进行谈判协商,如果补偿太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复议或申请诉讼。
拆迁款迟迟不下来处理方式有: (1)政府拖欠拆迁的钱不给,向法院起诉,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方式解决; (2)政府拖欠拆迁款,是政府与被拆迁人达成了房屋征收协议,然后,政府拒不依所达成的征收协议履行自己的付款义务。 拆迁款到账流程是: 1、被拆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需提交起诉状及其副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
房屋被拆迁,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可以进行协商。如果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会依据房屋征收部门的报请作出补偿决定。此时,对决定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2、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
1、不服拆迁补偿被征收人可以暂时拒绝办理征地手续,申请行政复议;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交由房屋、土地征收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是国家对非国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