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指示交付与债权债务转让二者存在的区别有: 1.指示交付的客体是动产,债权债务的客体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2.指示交付中转让的是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债务债务转让中转移的是债务人或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债权债务,可能未被第三人占有。
债权转让成立的条件如下: 1、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债权; 2、债权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 4、债务人的债权没有人身专属性。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条件: 1、债务人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故意串通或勾结,共同危害债权人的债权,如故意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客观实施危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是恶意的,故意串通或者勾结,共同危害债权人的债权,如故意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为: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的行为具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主观恶意;债权人的撤销权,应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以诉讼的方式提起,债权人中的任何一名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应用
包括下列条件: 1.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即债务人在债权成立后为使其财产减少而实施的有害债权的财产行为。 2.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债务人有无恶意,一般应实行推定原则,即只要债务人实施行为而使其无资力,就推定为有恶意。至于受益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三、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四、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债权人成立代位权的条件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债务人自己的债权;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以自
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动产物权的时候,如果让与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 如甲将自己的自行车出租给乙使用,租期一个月,租赁期未满之时,甲又将该自行车出售给丙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 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四、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代位权成立的条件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