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2
司法实践中对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中“组织”行为认定存在一定的分歧,该行为应当是犯罪集团或团伙为了实现牟利及其它特定目的,有分工有协作地领导、策划、指挥以及帮助他人非法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或者是帮助“蛇头”拉拢、引诱、介绍偷越者的行为,
以下要件才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一)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分子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有有期徒刑以及罚金的刑事处罚。《刑法》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犯罪主体不同。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而叛逃罪的犯罪主体则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仅包括在国家机关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还包括国家机关内的非从事公务的人员。 2、犯罪主观故意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家(边境)国境的正常管理秩序。国家对国家(边境)国境管理的正常秩序,维持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边境)国境的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此,我国制订了《边防检查条例》,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认定:本罪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界限,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通过拉拢、串连、诱使、煽动等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而运送他人偷
1、《刑法》中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2、法律依
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1、偷越国(边)境达到三次以上、屡教不改的;2、实施违法行为后偷越国(边)境的;3、在偷越国(边)
偷越国边境罪相关司法解释: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的,应当认定规定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条件有: 1、构成本罪的主体一般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为身体权,即自然人的、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如: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