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以民事诉讼为例,如果该企业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则公司是独立法人,法人代表在诉讼中只是代表人,作为股东其只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如果出现解开公司面纱的情形,也即出现了股东和公司的财产混同等,则对应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承诺履行一定义务,该义务应该由其所在公司承担,而不是由该个人承担。 所以,企业的贷款由企业来偿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个人是不承担偿还责任,当然前提是企业没有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转移资产等违法行为,而且法人
法人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其具有独立财产、独立人格,且因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企业法人应当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公司债务法人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依法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其全部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欠债一般由公司的个人财产承担,一般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的,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变更后的法人必须承担原公司的债务。虽然说,法人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公司不能将债务履行到底,进入司法失信者黑名单,法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一般由公司财产清偿。按照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2、破产人所欠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
1、检查公司财务的责任; 2、监督和纠正董监高人员的违法行为的责任; 3、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议的职责; 4、提案、质询和建议的职责;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责任。
公司欠债一般由公司的个人财产承担,一般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的,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变更后的法人必须承担原公司的债务。虽然说,法人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公司不能将债务履行到底,进入司法失信者黑名单,法
可以是。企业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一般来说,小公司的法人代表就是负责人,如果事情管不过来,也可以指定多个负责人。具体的负责人负责相关的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总经理、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等等。如果发生的
有限责任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抽逃出资、虚假出资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中财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包括: 1、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 2、规划企业财务战略; 3、健全企业财务制度; 4、建立预算检查制度; 5、审核分析财务报告; 6、控制成本筹划税收; 7、调配企业营运资金; 8、参与投资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