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疫情期间不能上班工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发放,因隔离没有工作也需要发放生活费,劳动者未获得工资待遇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处理。
如果劳动者被炒鱿鱼了,工资按照其实际工作的天数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日工资的乘积来进行计算。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其工伤,且需以货币形式进行支付。
疫情期间的计件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计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劳动报酬有约定,双方约定通过计件的方式来计算工资,并且有约定计算方法的,即使在疫情期间,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计算劳动者的工资,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计算
疫情减缓期公司实行裁员合法。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可以进行裁员: 1.公司破产重组; 2.生产经营严重困难;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对因疫情防控确需中止案件审理或延长审限的,可在审限中予以扣除。因此,法院对于未确定开庭时间的案件,会把握总体审理期限、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以确定受疫情影响情况,合理确定开庭时间。建议当事人不要着急,服从疫情控制大局。
疫情期间企业按照规定延迟复工的,员工工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计算: 1、延迟时间在一个月内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进行发放。 2、超过一个月的,如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支付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
在疫情期间只要劳动者没有做出不合法的事情,那么就不应该扣工资,而对于只要因为疫情不能上班就不能扣工资,从而还应该要如实的发放劳动者该有的工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办理。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疫情期间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疫情期间,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内会发工资。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且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