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需要赔偿。但是合同到期后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待遇,表示同意续签合同,而员工不愿意继续签订的,此时用人单位只需结算工资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另外,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应在办理工作交接时一并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补签劳动合同还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本意是促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惩罚不签订或不及时签订的行为。事后补签并不能抹杀在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不能免除之前未签合同的责任。
购买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无效。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屋,五年内不得交易,同时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未签合同被裁有补偿,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在该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单位不续订,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一般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但用人单位提高或者保持劳动合同条件要求续订合同的除外。
用人单位岗位外包后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