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1
滥伐林木罪在我国刑法中是属于故意犯罪的。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不该滥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而有意实施滥伐行为。行为人构成非法滥伐林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受雇采伐林木的,如果雇主命令雇工进行滥伐,雇工不承担刑事责任,雇主构成滥伐林木罪;如果雇工擅自在雇主制定的范围之外进行滥伐的,雇主不承担刑事责任,雇工构成滥伐林木罪。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滥伐林木罪追溯标准: 1、以组织为首,策划、扇动盗伐林木,或破坏植被面积较大,造成森林资源损失; 2、盗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 3、一贯盗伐或屡教不改的; 4、伐木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人员; 5、其他盗窃,情节严重。 数量较多的起点
死树枯树不构成滥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具备下列要件即可确定构成非法滥伐林木罪: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以非法牟利为目的;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刑事犯罪的滥伐林木是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的,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没有。乱砍滥伐树木,在这个时候主观方面应该表现为故意,所以并不属于过失犯罪,通常都是明知道不该乱砍乱伐还是进行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特征: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 (二)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滥伐林木罪的主体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人。构成滥伐林木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